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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楼电梯招标
作者: 2010-01-09 09:29:13 浏览: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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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计生服务站、区敬老院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综合楼电梯采购

 招标编号:

GYCTCG201004

公告日期:

2010181951

 行政区划:

广元市-朝天区

采购包个数:

1

 采 购 人: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区计生服务站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包的描述:

电梯三台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
(三)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含)以上;必须具有曳引式客梯B级(含)和病电梯B级(含)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厂家;
(四)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含)以上,必须提供有效的品牌代理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以上合格有效证书的复印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合格有效证书的复印件。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0年1月112010年1月22 日(上班时间)

 标书售价:

 人民币500/

 标书发售地点: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1月29100

 投标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日期:

 2010年1月29100

 开标地点: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

 广元市朝天区政府采购中心
  话:0839-8621401

 其它内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和开标时须携带以下复印件:
1)经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是供应代理商的,还必须提供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以上证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和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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