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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专线广州调度所工程电梯设备采购招标
作者: 2010-01-11 08:31:34 浏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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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客运专线广州调度所工程进度,按照铁道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所作为招标人对项目所需的电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广州调度所位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院内西南角,建筑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207m,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9416m,其中地上六层25850m,地下二层13566m,建筑东西向长91m,南北向宽61m,主体高度56m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7号);
6、《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函〔2007〕495号);
7、铁道部《关于新建客运专线广州调度所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09]454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四、招标方式
1、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在铁道工程广州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2、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母公司及其所有下属子公司就同一个包件只能有一家递交申请。

五、招标物资
  本次招标采购的电梯设备数量10台。

六、合格投标人
  1、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2. 注册资金必须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仅指电梯设备)不应小于10亿元。
  3、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及ISO18000安全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书)或同级别认证并在证书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生产制造A级许可证及其许可明细表;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6、投标人须具有10年以上(含)的制造经验;投标产品最近连续3年在国家大、中型项目中有过三个项目以上供应业绩,并提供其中一份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投标产品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
  7、2007年以来垂直电梯单笔销售额大于300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公共交通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个。
  8、投标人2007年度和2008年度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9、过去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10、投标人须在广州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有固定可靠的售后服务及维修维护中心,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
  11、电梯设备型号必须是技术引进的,产品应采用全套引进技术生产,否则投标人将不能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2、任何借资质投标、转包的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招标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1月8日至1月12日
  2.招标文件发售
  ①发售时间:2010年1月14日—2010年1月20日(每日9:00-11:30;14:30-16:30,周六、周日照常休息)。
  ③购买须知,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

联系人:邓晓 刘雨欣
手机: 13436979846
电话:010-86079061 010-63850981
传真:010-63898858
邮箱:zhaobiao_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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