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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
作者: 2010-01-11 09:15:55 浏览:56
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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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近日发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国十一条”)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继去年12月底中央密集出台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再出“国十一条”进一步调控楼市。 中国房地产专家指出,“国十一条”与此前中央所有调控楼市的政策方向一脉相承,但更加系统全面,从“调结构、抑投机、控风险、明确责任”四个方面,正式确定了2010年中国房地产政策基调和架构。

  国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国十一条”包括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责任等五个方面,涉及十一个条款,与之前的“国四条”相比,内容更加丰富、系统和全面,是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央调控楼市政策的系统化。

  通知要求,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

  “有保有压”意在维稳 房价上涨会有所放缓

  ■专家解读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国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让猜测多时的二套房贷政策尘埃落定。

  北京市马家堡地区链家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小董听到这个政策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投机客来说打击非常大。他说:“购房者往往自己支付少量的成本,利用银行贷款,四两拨千斤,以有限的资金购买多套住房,在房价上涨后,卖掉一些房产,然后又拿这些本金,通过银行贷款购买更多的住房。现在市面上还有一些投资理财的书籍,就是教人这样投资房地产的。”

  事实上,第二套(含)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的规定在2007年全国楼价持续飙升的状态下就已出台。专家认为,“国十一条”传递的信息仍然是“有保有压”,采取差别化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房地产分析师薛建雄向记者表示,国务院此次再次明确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防范过热而不是打压房地产产业。2010年导致房价上涨过快的因素虽然还存在,但是政策已有所收紧,所以房价上涨态势会有所放缓。由于2009年成交体量较大,预计2010年的供应量不太可能大幅上升,所以商品住宅的成交体量比2009年可能会略有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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