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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研大楼工程设计招标
作者: 2010-01-12 11:06:13 浏览: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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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现对其中医临床科研大楼工程项目建筑实施性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前来报名。

1、 招标项目的概况:
① 工程名称:中医临床科研大楼工程项目建筑实施性方案设计。
②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③ 建筑规模:74700平方米。
④ 总投资额:35800万元。
⑤ 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拔款,部分自筹。
⑥ 招标范围:完成中医临床科研大楼的方案设计和投资估算,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并完成报建图、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

2、投标人资格:
2.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
2.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投标申请人近8年内须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拥有500~600张病床规模的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建筑设计经验(以施工合同为准);
2.4投标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建筑设计经验(以施工合同为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以往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现正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
2.6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境外公司必须与符合以上规定的国内公司组成联合体,方可参加投标。若一旦中标境外公司必须在长沙市雨花区设置常驻机构。

3、方案设计补偿:
3.1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暗标封闭式评选对所有投标方案进行评审并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招标人将书面和电话通知投标申请人,但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3.2原则上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不予补偿;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15万元,排名第三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10万元,排名第四的投标人补偿人民币8万元。补偿费税金自理。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
3.3未中标方案经补偿后,其方案可用于中标方案的完善。
3.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除按第3.2条规定支付补偿费外无义务和责任再承担其他费用。

4、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于2010年1月11日至1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截止时间以后不接受报名。

5、当投标人报名数量超过1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确定10名投标人入围。当投标报名数量不足10家时且多于7家时,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当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7家时,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延长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

联系人:张坤
电  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  箱:zbsww@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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