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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景山小区L组团1#、2#住宅楼工程招标
作者: 2010-01-12 11:09:22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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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天景山小区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园管字(2002)16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天景山小区L组团1#、2#住宅楼
2、工程地点:江宁科学园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47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3100.00万元
8、招标内容: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土建、水电安装、消防、电梯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1395.04 m2;建筑物层数:20 层;其中地上层数:19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51.8 m;其中地下室面积:1057.3 m2;建筑面积:1057.3 m2;根数:315 根;桩形:静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桩长:19 m;层数:19 m;高度:51.8 m;台数:6 台。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1月11日至 2010年1月15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受理报名。

四、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小于等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其他:
1.本工程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评标细则为:报价分100分。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为满分100分,并以此为基准价,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1分;项目偏差-4分,根据清标计算出偏差额绝对值之和与其投标报价的比例,每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比例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有效数字;综合两项得分确定最后排名,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注册建造师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参加资格预审和开标会;
4.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5.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主体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在手;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招标文件费用(含光盘):400元/套。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箱:zbsww@yahoo.com.cn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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