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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华县李大庄乡城建所、劳动保障所、司法所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经西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发改字[2009]1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华县李大庄乡城建所、劳动保障所、司法所
综合楼工程;
2.2建设地点:西华县李大庄乡政府大院;
2.3总投资:190万元;
2.4项目概况: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为1975.4平方米。
2.5招标范围为
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织,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请于2010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袁静
电 话:15910678108 010-88251892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zbcg03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