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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住宅业主如果都想加装电梯,该找谁来施工?1月27日上午,厦门市规划局副局长吴振志接听市长专线时说,考虑成立专门的服务队伍,受理加装电梯的咨询、申请和办理。
不少市民来电反映加装电梯存在的难处。市民胡先生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应尽快给出办理“加装电梯”的工作流程,可考虑选择若干典型的旧楼,帮业主搞好“加装电梯”的工作,以此推动全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工作。
据了解,目前规划部门已经有了具体的办事指南,但其他部门还没有。按照规划部门的指南,许可条件有3个,准备的许可材料有许多项,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书面同意意见书、公证文书、建筑设计施工图、机构安全说明、包含电子光盘的设计文件、土地使用权证、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等。显然,要准备这些材料并不简单。
吴振志说,他们将汇总市民的各种意见、建议,并向市政府反映,争取出台新的鼓励政策。同时,与建设部门等协调,争取成立专门服务队伍,最好能给市民提供“一条龙”的服务。
据了解,自去年9月我市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以来,虽然咨询的市民很多,但没有人提出正式申请。
问题集中在“应经本梯号房屋的业主一致书面同意”,市民说,上下层居民对电梯需求不同,要一致同意难度很大,希望能把这个数字调整为2/3左右。
吴振志说,要求100%住户同意才能加装电梯,依据的是物权法“专有部分变更需要2/3业主同意,公有部分需要100%业主同意”的相关条款。作为地方指导意见,厦门不能违反上位法。
有市民说,广州的相关办法说,只要2/3业主同意就可以加装电梯,对此,吴振志说,他们向广州有关部门了解过,对方说确有这个规定,但与上位法冲突,实际上难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