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陕西房地产开发七成用地须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作者: 2008-06-03 16:08:19 浏览:65
[打印]

  为严格控制土地供应,省政府日前出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新批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确保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强制手段增加这类房屋的供应量。

  同时要求,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动期满一年后,土地开发面积不到三分之一或投资不到四分之一,各金融机构要从严控制其贷款或滚动授信。农用土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后两年没有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以次打击非法屯地现象。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