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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安装电梯 须有救援值班室
作者: 2008-06-04 08:30:52 浏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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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下月起,新安装电梯应设可对讲报警装置并配有“救援服务值班室”,有专人值班才能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昨日记者从福建省质监局特检院了解到,从下个月起,新建住宅小区、写字楼安装电梯时电梯必须配备能发出呼救信号并且可以对讲的报警装置,“而且这个报警装置应该与纳入这个小区规划中的永久性的消防救援服务室相连,并有专人值班。”届时对未达到要求的,特检院将不予验收合格。

  另外,对于在用电梯也建议安装可对讲报警装置,对于没有条件安装的必须做到电梯内装有报警警铃和有手机网络信号覆盖,并且必须保证在电梯救援服务处所内能够清晰听到警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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