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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电梯安装检查通报
作者: 2008-06-04 08:32:00 浏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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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对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监管,从4月中旬开始,我局稽查处按照建设厅《关于加强对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监管的通知》要求,会同市质监站和各开发区有关职能部门,对在绍兴市区及各开发区内的在建工程中,从事电梯安装的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为期15天,共对98个具有电梯安装分项工程的在建项目进行了逐一的排查,其中,已完成电梯安装的在建工程16个,正在安装电梯的在建工程50个,尚未安装电梯的在建工程20个,甩项的安装电梯在建工程12个。

  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在建工程业主和电梯安装企业能自觉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坤和建设(绍兴)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人家”在建工程中,业主及电梯安装企业都能按照建筑业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电梯安装。但也发现有部分在建工程业主及电梯安装企业,存在违反建筑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存在二个方面问题:一是在在建项目中电梯安装部分,由业主单位直接发包给电梯生产企业;二是有极个别从事电梯安装的企业,没有申领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绍兴市菱升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和新马电梯有限公司,这些电梯安装企业,没有申领建筑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在建工程从事电梯安装施工。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的要求,共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9份。

  希望各业主单位和电梯安装企业能严格按照建筑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各开发区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的监管工作,严格禁止未取得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从事建筑活动。

  今后,我局将不定期对在建工程的电梯安装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发现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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