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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A工程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2008]114号《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福建省周宁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周宁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周宁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环城路19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473.98平方米;预算造价约21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所包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30日历天,其中±0.000以下25日历天,±0.000以上工期为20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晟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进入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2月23日至2009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周宁县建设局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500元;如需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3月9日10时00分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9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周宁县建设局六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二级)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周宁职业中专学校 ,邮编: 355400
电 话: 13905039006;传真:0593-5660732
联系人:魏日庭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宁川路新亚广场牡丹阁1404室
邮 编: 352100
电 话: 0593-2938885
传 真: 0593-2938665
周宁办事处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4号
电 话:0593-5620022
联系人:林善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周宁农行;
账户名称: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周宁办事处
账 号:13280101040021633。
交易中心名称: 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周宁县建设局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