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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之春住宅小区电梯设备招标
作者: 2010-03-02 11:26:55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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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次 "东湖之春"住宅小区电梯设备供货 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住宅电梯6部,会所电梯1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产品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的企业;经销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50万元以上;
  3.2 应为正式投产5年以上的境内专业制造厂或其在中国境内授权的独家项目代理;
  3.3 应具有相应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必须含电梯)、安装及维修保养资格B级以上(含B级)资质(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资质)、产品检测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
  3.4 应具有相应电梯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产品经销、安装、维修许可证书,代理同厂家相应产品须超过三年以上;
  3.5 应在宁夏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有良好的售后服务纪录,良好的销售业绩、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2月26日至2010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持"三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到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五楼五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提供一份厂家在银川办事处或产品代理商单位的详细地址及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宁夏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夏新思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商经理
  电 话: 0951-6022540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张 锐
  电 话:0951-5047216
  传 真:0951-5047216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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