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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医院住院大楼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09]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加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长泰县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医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约人民币1100万元,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总工期为4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漳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登记的投标人,须持有《驻漳建筑企业登记证明书》。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且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4日至2010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或招标代理单位 办理招标事宜;
4.2. 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光盘等)每份售价1200元, 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拾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资料的凭证复印件(上述证件带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医院
地 址:长泰县武安镇登科山62号医院内 邮 编: 363900
电 话:0596-8322188 联系人: 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水仙大街悦港新村4幢二层 邮 编: 363000
电话/传真: 0596-6378886 联系人: 洪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泰县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长泰县医院
账 号:13-66010104000754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泰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长泰县医院
账 号:3500166750705250428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 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