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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邹城市中心店镇群众服务中心电梯采购项目 已由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中心店镇东付村村民委员会东付花园新村建设项目的核准意见(邹发改投资[2009]90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镇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邹城市中心店镇群众服务中心:抗震设防烈度60,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主体7层,地下1层,局部8层,建筑高度32.1米,建筑面积10708平方米。
建设地点:邹城市中心店镇东付村南。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中心店镇群众服务中心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有机房电梯2部)。
供货期:2010年 10 月 1 日前供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和服务的电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3.3同一品牌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制造商与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就同一品牌产品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也不允许多个代理或经销商就同一品牌产品同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于 2010 年3月9日至2010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受理报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
4.1.1制造商参加竞标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4.1.2代理商参加竞标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或经销资格证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代理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注明者外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竞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手续由竞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19日 9时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坤
电话:010-8605376013552725114
邮箱:zbsww@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