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太仓市传媒中心电梯设备招标
作者: 2010-03-12 22:36:58 浏览:71
[打印]

    根据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经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009年600号审批单批准,我中心现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TZCG200977X号标书的最终供应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标概况

1、采购单位:太仓市重点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标号:TZCG200977X

3、采购项目:太仓市传媒中心电梯项目

4、招标内容: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货物名称:无机房客梯1台、货梯1台,客梯5台,景观梯1台,电梯设备及安装、调试。

交货日期:暂定2010年06月中旬,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安装工期:从交货日期开始90个日历天

交货地点:太仓市传媒中心工地(最终由采购单位指定)。

二、投标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本次采购正品产品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8、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

9、设备生产厂商必须具备电梯生产A级资质、安装A级许可证,并拥有相关的技术工人(具有资质证);

10、报名资格及预审材料:

10.1设备生产厂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10.2 2008年度或2009年度的电梯总销量≥8000台;(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和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

10.3设备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电梯生产A级资质及安装维修A级资质;

10.4 合格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环保体系认证;

10.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须具有性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在苏州地区内必须设有售后服务中心、安装服务机构、办事处。

10.6供应商在交货时必须提供该批次电梯的原厂质量保证书;

10.7制造商的电梯是国家级重点高新产品,并具有节能效果(以国家相关部门的文件为准);

10.8投标商提供的进口部件是商标注册地原产原装进口,提供原产地证书或国内生产的主要部件提供相关证书;

10.9必须具有实施同类规模(电梯单项工程造价500万人民币) 及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10.10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1、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整。

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三、报名时间:

  2010年03月17日11:00前,请有意于本项目的供应商,首先将报名材料以文字方式发送至以下邮箱进行报名:tzcghf@sina.com ,邮件中必须包含单位全称、所报项目名称和编号(TZCG200977X)、联系人姓名、联系人随身电话、单位电话、企业简介(word文档)等,邮件主题格式:“TZCG200977X--xxx公司”;其次,请各报名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自行装订,并于报名截止日前以特快专递(或自行送达)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一室(顾红飞收);书面材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类似项目的典型工程清单、报名资格中材料复印件等。逾期报名者无效,报名的供应商请通过电话的方式同我中心进行确认。

四、开标时间:2010年04月07日上午9:30

地    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路大半泾地块3号楼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其余安排见售后标书。

联 系 人:顾红飞   王卫军

联系电话:0512-53512539

传真:0512-53529857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