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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山水杭城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
作者: 2010-03-19 11:04:02 浏览: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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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山水杭城14#、15#、16#、17#、18#、19#、20#住宅楼工程已经漯发改城镇(2008)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漯河市辉鸿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漯河市淞江路和青山路交叉口西南角,砖混结构6层,总建筑面积为25443.49平方米,其中14#楼3042.6平方米,15#楼4416平方米,16#楼4008.6平方米,17#楼3430.2平方米,18#楼4009.04平方米,19#楼2823.8平方米,20#楼4008.6平方米。

    施工招标以19#楼为招标蓝本,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计划工期370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监理招标为本招标项目各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1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本招标项目由一个施工企业承建,三个建造师负责施工。

3.3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16日至3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监理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以上需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圆整。图纸押金贰仟圆整,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静  刘佳慧

电话:010-58689352   15901242047

传真:010-88624878

邮箱:zhaobiao68@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永定路甲4号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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