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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梯安全监察办法》征求意见
作者: 2010-03-20 08:37:14 浏览:64
信息来源:杭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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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医院提供患者专用的电梯以及直接用于旅游观光且速度大于2.5米/秒的乘客电梯,应当由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电梯司机操作。

    电梯使用单位不得对在用电梯轿厢进行过度装修。轿厢重量的变动超过额定载荷8%的,属于重大维修,应当委托取得电梯维修单位资质许可的单位实施。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技术评估,作为电梯改造、重大维修的依据: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能耗严重超标的。

    另外,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在用电梯的定期安全检验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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