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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人民法院电梯及安装采购招标
作者: 2010-03-20 10:55:19 浏览: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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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下达的大冶市冶财采计[2010]019号计划函要求,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大冶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YCGZX2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法院电梯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电梯   推荐品牌:三菱  东芝  富士达
客梯2台(8层8站8门,载重1000KG,速度1.5m/s)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7、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本项目的合法资格。
8、报名者须携带: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电梯安装工程专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报名时提供公司简介以及电梯相关资料;并提供所投设备的厂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8、是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是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10、省级建设厅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贰类以上资质证书和省技术监督局二级以上安装维修安全认可证。
11、大冶市人民法院电梯及安装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供应商可在2010年3月18日起至2010年3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到大冶市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9 时(注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大道27号(大冶大道27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冶市支行办公楼7楼)
 
八、开标时间:2010年4月 9日上午9 时

九、开标地点:大冶大道27号(大冶大道27号,中国建设银行大冶市支行办公楼7楼)
 
十、采购人:大冶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世锋

联系电话:3608519   1334982042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冶市财政局院内老宿舍楼二单元二楼
联系人:徐晓斌
电话/传真:0714-8710803 
邮编:4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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