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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未贴合格标志?快举报!
作者: 2008-06-10 13:51:46 浏览: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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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在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东莞分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场,许多市民均不知电梯应该有合格标志。

    东莞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可能多在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在这一层面开展活动,以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特种设备在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等。

    据省特检院东莞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特种设备有的在高温高压下工作,有的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有的在高空高速下运行,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人身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近年来,东莞市由于使用者操作不当、缺乏安全常识等原因造成了特种设备事故时有发生。

    不少事故的原因,正是由于设备存在非法安装及非法使用问题:安装前没有按规定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使用过程中没有到检验机构申请检验,也没有按市政府规定停止使用并报废该设备。

    目前本市在用电梯总数31795台,其中,自动扶梯数量2232台,自动人行道192条。省特检院东莞分院检测数据显示,去年本市电梯检验不合格率仅为4.3%,检验覆盖率达96.2%,合格率较高。

    但不少市民对电梯安全认识不够,对电梯必须贴上由国家质检总局印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电梯每年必须检测一次等知识并不了解。

    东莞分院提醒市民,若发现乘坐的电梯没有张贴检验合格标志,或检验合格标志日期超期,或者其他特种设备有“带病运行”迹象,请及时举报给特种科和锅炉科,电话为23109655、23109608,相关部门将及时为市民安全加上“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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