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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客用电梯采购
作者: 2010-03-25 10:37:55 浏览: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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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客用电梯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乐政采(2010)64号

公告日期: 2010年3月24日17时3分

行政区划: 资阳市-乐至县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

包的描述:六层六站客用电梯:1台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厂商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B级许可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投电梯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4、代理商具有国家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B级许可资质。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以往有同类产品销售记录;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产品、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提供能证明其符合上述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资料;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0年3月24日~2010年3月29日(节假日不休)
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份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乐至县天池镇松林街2号)

投标截止日期: 2010年4月1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谈判日期: 2010年4月1日10时0分
谈判地点: 乐至县人民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道勇
联系电话:028-2332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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