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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交通运管稽征服务中心工程电梯招标
作者: 2010-03-25 10:56:23 浏览: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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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交通运管稽征服务中心工程,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发改基综[2009]143号批复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的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造价约60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30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2.2 招标范围:乘客电梯2台,载重量1000KG,15门15层15站,速度1.75米/秒。
2.3 工程建设地点:北接宾虹路、西靠敬业路,东临达厦房产地块。
2.4 供货期限:满足整体工程施工进度要求,且服从总包单位和安装单位时间的安排,剩余工期约400天
2.5电梯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电梯质量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受到独立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省、市有关电梯制造监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制造商需提供:(1)法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4)拟提供产品型号的详细说明及近二年类似供货项目的业绩;(5)本公告3.2条承诺书。
代理商(或销售商)需提供:(1)法人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品牌销售授权书;(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制造商公章);(5)拟提供产品型号的详细说明及近二年类似供货项目的业绩;(6)本公告3.2条承诺书。

5、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必须提前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
2) 交易席位证。

6、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7、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 3月30日16:00前。(早上8:30-11:00,下午1:30-4:00)

9、行业监管部门:金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联系人: 张友华李炜
电话: 13671255400 010-88205060
传真: 010-88205605
E-mail:zhang4250@126.com
邮编: 100049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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