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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广高速公路房建工程电梯采购招标
作者: 2010-03-26 10:18:00 浏览: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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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至广州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 已由 国家发改委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深州至大名(冀豫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7]285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北起自石黄高速公路榆科枢纽互通(西距深州东互通8Km),向南止于冀豫交界大名县高庄南。起点至邓家庄段约33.4公里,利用石家庄至黄骅高速公路衡水支线和衡水至德州高速公路加宽改造,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加宽至42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房建工程概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1469万元,共包括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互通收费站12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停车区7处、养护工区4处、监控通信站3处。
2.3计划工期:工期5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5月10日,预计交工日期2010年10月10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房建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设备名称 工程数量 使用地点 资格要求
DT 电梯 2部 监控通信分中心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上表,近3年内(2007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3个单项合同额100万元的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代理商参加投标业绩应为代理商业绩、生产厂家参加投标业绩应为生产厂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有1家通过资格后审。
3.3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3月 25 日至2010年3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资格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4月21日10:0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齐 航(项目负责人)孙致远(助理)
电 话:010 -63777318 63777328
传真:010-63777308
邮 箱:zhaobiao868@sina.com
邮编:10007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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