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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阳市第九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
作者: 2010-04-06 14:11:30 浏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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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阳市第九中学综合楼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焦发改投资【2009】8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沁阳市教育局、沁阳市第九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沁阳市教育局、沁阳市第九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825.7m2,建筑高度及层数:地上两层;建筑高度为7.5m(室外地坪至屋顶结构面层;各层标注标高为建筑完成面标高,屋面标高为结构面标高),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要求,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建造师具备相关专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4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当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承办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只选择一家施工单位。

4.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
4.1于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丽晶苑宾馆221房间(焦作市人民中路)进行报名。

5.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1企业营业执照
5.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3企业资质证书
5.4注册建造师证书
5.5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方式
6.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获取
7.1于2010年4月9日,上午8: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焦作市丽晶苑宾馆221房间(焦作市人民中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投标保证金10000 元。
7.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现场购买,任何单位不给予办理邮购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4月28日 9 时00分,地点:焦作市宏业商务中心三楼东会议室(人民路1009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如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沁阳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沁阳市第九中学

联 系 人: 陈同强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939159072 电 话:13603918892
传 真: / 办 公 电 话:0391-3373668
监督人:沁阳市政府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 561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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