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综合楼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09】116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设计监理、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筑面积:55297M2;建筑层数:地下3层,地上11层,结构体系框剪结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9953万元,建安投资约25000万元。监理费总额为 388.48 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内;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自筹与财政补助。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4.2.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应为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并应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且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含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4月 7日至2010年 4月 1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代表处。购买单位无需提供任何证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已于本次重新发布公告前购买过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原文件和发票前来退款或换取新文件。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7.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 5月 4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内福建省招标中心代表处;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内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661030
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
地 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11号
电 话: 0591-87513248;87538104 传真: 0591-87538104
联系人:袁红菊、毛祚照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向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