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信息中心楼工程 ,已由 安发改(2010)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安市人民政府大院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3373平方米,造价约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施工图为依据,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2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应为进入宁建筑[2010]27号文所列“宁德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承包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4 月 7 日至2010 年 4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到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投标人须将该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4月 19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 福安市人民政府大院内 ,邮编: 355000 ;
电 话: 0593-6382550 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宁川路新亚广场牡丹阁1404室 ,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2929669、6309092 传真: 0593-2938665 ;
联系人: 陈小姐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公司福安支行;
帐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帐号:132010100100082593。
联系电话:0593-656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