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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管局重申打击捂盘行为
作者: 2010-04-07 11:47:02 浏览:57
信息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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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针对本报报道,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重申,房产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必须一次性全部开盘销售,绝不允许分批出售等捂盘行为。

  房产项目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含)以下应一次性申请预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日内开始销售,且必须一次性全部开盘,不得分批上市、逐步加价。

  遭遇捂盘惜售,市民可向房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85482248。商品房项目若不按规定时间开盘、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将依法撤销其预售许可,且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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