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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中心医院电梯设备采购招标
作者: 2010-04-09 23:20:44 浏览: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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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黔西县中心医院委托拟对黔西县中心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QXZC-2010-06

  二、招标项目:黔西县中心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黔西县中心医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位于黔西县城区;本次招标内容为2包8台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售后服务。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为电梯制造企业或投标人为代理商但必须具有电梯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4、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5、投标人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乘客电梯安装许可证B级(含B级)以上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梯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以上3、4、5条规定的资质证件,代理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带原件,并附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6、电梯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7、电梯制造企业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8、电梯制造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
  (以上7、8条规定的资质证件,代理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加盖电梯制造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投标人为电梯制造企业时须带5、7、8条规定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加盖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招标文件自2010年4月9日至2010年4月16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在 黔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股 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2010年4月22日下午5点00分前必须每包缴交人民币叁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缴交,外地可用银行电汇支付(银行回单复印件传真至本中心以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4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 黔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

  十一、采购组织机构: 黔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黔西县水西大厦七楼
  邮 编: 551500
  联 系 人: 张恒
  联 系 电 话: 0857-4225917
  传 真: 0857-422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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