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广州港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电梯招标
作者: 2010-04-12 09:57:40 浏览:71
[打印]

1.受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品目号 招标货物
名称 主要技术
参数或规格 数量(台)
载重量
(公斤/人) 速度(米/秒) 提升高度 停层/站数 自编号 机房
1 普通客梯 1000/13 1.75m/s 27米 1层~8层/8站 1、2 有(永磁无齿轮曳引机) 2
2 普通客货梯 2000 1m/s 54.5米 1层~10层/10站 3 有(有齿轮曳引机) 1
3 普通客货梯 1000 1m/s 63.5米 1层~10层/10站 4 有(有齿轮曳引机) 1
4 群控系统 要求提供1、2号电梯群控系统。 电梯机房内 1
主要规格参数及概况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 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且投标人名称应与招标代理机构的购标登记表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投标权转让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接受。
2) 同一个投标申请人所投标电梯均应为同一品牌产品(商标相同的为同一品牌,商标不同的为不同品牌,原品牌与其衍生品牌具有不同的商标)。同一原品牌及其衍生品牌(原品牌在国内外的合资或合作产品,并且与原品牌具有不同的商标)的电梯只接受一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原品牌及其衍生品牌均来报名,只接受原品牌的投标申请人)。
3) 电梯设备制造商在近三年(2007、2008、2009 年)每年电梯销售量不少于2000 台(须提供近三年相应销售用户清单以作证明)。
4) 制造厂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包括提供制造许可明细表)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均需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并提供许可证和认证书的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和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须提供相应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申请人不具备以上条件,应当将电梯安装工作分包给具备以上条件的分包人,并提供分包协议书和分包人的以上证明资料。
6) 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为7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4月9日起至2010年4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国内邮购者应将标书款及快递费用人民币50元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4.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0年4月30日早上9:30

5.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0年4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或之前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保证金的使用将按第二章第19条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丽
电 话:(010 )63836586(010 )51113128
移动电话: 13426183022
传 真:(010)51113128
电子邮箱:lili20266@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