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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谷人民法庭办公楼工程
地 区: 贵州省
建设(代理)单位 : 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日期: 2010-5-18
详 细 信 息
1、西秀区人民法院的宁谷人民法庭办公楼工程,已由市发改委安发改投资【2006】53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此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宁谷镇大寨村
2.2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筑面积564平方米。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国债。
2.4工 期: 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6、投标报名
6.1投标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8:30:00时——2010年5月18日17:00:00时。
6.2投标报名地点:安顺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原房管局七楼),同时到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顺市市府路48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面六楼)办理相关手续。
6.3报名应该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报名时同时提交上述资料的两份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7、凡资格预审合格被邀请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西秀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13985723868
联 系 人:杨德仲
招标代理机构:安顺安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3-3284351
联 系 人: 王 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