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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商务办公楼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作者: 2010-05-15 10:37:05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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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名 称: 空港商务办公楼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公 告 日 期: 2010-5-13

  截 止 日 期: 2010-5-19

  公 告 类 型: 货物招标信息
 
  地      区: 天津

  招 标 内 容:

  招标备案号:121204120100262

  保税通告:303号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港商务办公楼项目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已由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综合经济局以津保综经许可【2009】4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创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2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创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4300平方米,框架结构,共83栋别墅,现其中13栋别墅内电梯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液压梯,共13部,无机房,4层4 站,载重量均约为0.4吨,提升速度均为0.22m/s。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工业01-13-1号地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2.4  工期要求: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格: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其中液压电梯为C级及以上。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的资质单位。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建交中心 电话:84906752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5月19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5月20日至2010年05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702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天 日内寄送。

  日期:2010年5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8490690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zhminqiu@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中环西路1号汽车园客户服务中心A203室

  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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