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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边防大队清江边防派出所营房拆建(第二次)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2010-05-18 11:11:38 浏览: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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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项目乐清市公安边防大队清江边防派出所营房拆建(第二次)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09]3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公安边防大队,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总建筑面积830.3平方米。总投资约196.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70.3万元)。工期220日历天。

  (2)工程质量标准等:合格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特级除外)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10年 5月17日至2010年 5月21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6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5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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