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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房地产出台政策
作者: 2010-05-19 11:15:46 浏览: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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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3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精神,国土资源部宣布对北京、上海、浙江等9个省区市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挂牌督办,以强化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全程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秩序。

 

  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3月10号,国土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19项条款对土地有效供应、用地监管、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次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在会上表示,地价上涨的主因是拿地开发商对未来房价上涨的过高预期,今后要在土地“招拍挂”出让中适当增加招标方式,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

 

  3月18日,国资委宣布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78家央企将退出房地产业务。针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退出时间表问题,国资委日前再次要求这些企业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退出方案。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及加快研制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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