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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尚郡项目电梯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2010-06-07 10:54:36 浏览: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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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湖尚郡项目电梯设备招标采购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
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并具有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许可证。具有电梯制造厂家提供的原厂安装队伍,并不得将安装施工外包,并在技术文件中提供安装队伍及项目经理的人数、资质等情况。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5.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书(须为原件);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7.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电梯,电梯曳引机系统、控制系统及门机系统必须是原装全进口。
8.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必须在武汉市有厂家设立(或授权)的维保机构,该机构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的同类设备在近二年内无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记录。
10.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应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和/或中标通知书,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应提供近三年业绩,且在武汉城区已安装50台电梯(或三个项目的业绩说明)。
三、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至2010年6月1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汉口胜利街210号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不接受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截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0年6月18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帐上;技术、商务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6月23日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交到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开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6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前交到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提交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五、唱标时间及地点:唱标时间2010年6月24日14:30时;唱标地点: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请投标厂商切勿迟到)。届时请投标被授权人出席唱标仪式,如果地点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
六、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异,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鄂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胜利街210号
邮编:430017
联系人:柴思
电话:027-88566973
传真:027-8856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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