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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病房楼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2010-06-10 15:15:02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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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病房楼电梯采购项目 已由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济发改社会〔2010〕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工程名称: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病房楼电梯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院内

建筑面积:约2100㎡,框架结构,地上3层

采购内容:一部医用电梯采购及安装

3.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境内电梯制造商或电梯代理商(包括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代理商须具有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资格或经销资格及该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政府 于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邹城市招标中心(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受理投标报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制造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原件、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代理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或经销资格证书原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代理商公章。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报名手续由报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办理。

4.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6 月22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 邹城市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室(邹城市西外环路1966号,大学科技园门北)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城市中心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济宁市建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中心店镇卫生院院内     地        址:济宁市海关办公楼四楼     

邮  编:    273512                   邮        编:     272000              

联系人:      黄坤                   联   系   人:    孔祥震              

电  话:   15063777729               电        话:   13563718898           

传  真:                             传        真:  0537-237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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