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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会议中心及配套停车场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GPC-[2010]13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本项目于2010年6月8日召开招标答疑会,现就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并就2010年5月31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答疑
1、问:招标文件第14页技术要求表格中土建尺寸与贵方提供的图纸有较大差别。请问以哪个尺寸为准?图纸中的B1、B2井道尺寸为2400×2200;B3井道尺寸为2200×2600;B4井道尺寸为2600×2000;另外,图纸中的B3、B4底坑深度1400不满足安装要求,可否调整?考虑该项目土建未开始,出于日后使用的舒适性及安全性,建议相关电梯井道尺寸能按中标厂家标准调整,是否同意?
答:井道尺寸以图纸为准;B3、B4底坑深度1400调整为1700mm(招标文件已明确)。
2、问:考虑贵方要求轿内净高2600mm,B4顶层高度净空为4000mm,不能满足安装要求,我司要求顶层高度为4400mm,可否调整?
答: B4梯停站数改为:5/5/5,即电梯只提升至五层;提升高度改为:13400mm。顶层高度≥4400mm。
3、问:招标文件第17页(七)所有电梯预埋件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电梯供应商仅负责电梯安装过程中所须预埋件,而电梯安装前须具备的土建预埋件(如土建圈梁)由采购人或其土建总包负责完成,以保证电梯的安装条件。
答:同意。
4、问: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二)技术要求第13条“井道尺寸”为:2100×2150mm,第15条轿厢尺寸要求为≥1600×1500mm,如果要满足轿厢尺寸则井道尺寸需调整为:2350mm×1900mm。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5、问:招标文件第14页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二)技术要求第16条顶层高度为:4100/B4,第15页第26条轿厢净高2600mm,如果要满足轿厢净高2600mm,则B4的顶层高度需提高至4950mm。
答:见第(二)条回复意见。
二、纪要发布日期:2010年6月17日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中山七路328号。
联系人: 向谨 联系电话:(020)81812880 1354343315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 邮编:510175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22330243 传真:(020)2233026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