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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西张庄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办公楼
建设单位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承包公司
工程地点 秦皇岛开发区内
建筑面积 1528.7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按施工图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总包
招标代理单位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包资质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5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孙红丽 联系方式 8019037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0-06-21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0-06-25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06-21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06-25 17:30:00
地区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件发售时间 2010-06-21--2010-06-25上午8:30至下午17: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秦皇岛开发区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三楼
内容 招 标 公 告
编号:秦开招字130325x10033-0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承包公司的委托,在秦皇岛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西张庄派出所办公楼工程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 西张庄派出所办公楼工程:
建筑面积约为1528.70m2,层数为三层,框架部分砖混结构。
2、建设地点:秦皇岛开发区西区云海道北,祖山路西;
3、预计工期:18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按施工图完成本工程的施工总包。
二、参加本次投标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原件或投标企业IC卡(外省尚未办理河北省施工企业IC卡及投标企业信用手册的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信用手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各投标人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A4纸型的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 2010年6月21日至 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报名地点:秦皇岛开发区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三楼报名, 逾期报名,恕不接受。
招 标 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承包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秦皇岛开发区永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建设大厦北206室
联 系 人:孙红丽
电 话:0335-8019037 传 真:0335-801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