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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市行政审批中心结合市政府关于《承德市中心区居住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监督验收试行办法》,对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和竣工联合验收流程进行调整,以便对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全程监督落实到位。
此次流程的调整主要针对两大环节。一是市政府审批中心在受理施工图纸联合审查项目时,提前告知“配套服务设施监督验收小组”,使之及时准确掌握新项目的相关情况,改变了以往服务和监督相对滞后的情况,做到了对该项目的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和全过程监督。二是对竣工联合验收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配套设施验收意见》。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并未通过检查审核的,市审批中心一律不予进行竣工联合验收。此次流程的调整严格了房地产开发审批程序,将有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维护购房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