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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将普遍提高两至三成
作者: 2010-07-24 17:28:47 浏览:86
信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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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近日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按照新标准,房地产、商用等征地补偿标准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为20%至30%。

  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朱留华就此通知答记者问时作出如上表述。

  该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通知中强调,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同地同价、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等内容,引起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

  朱留华表示,征地补偿新标准指的是各地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新”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是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其中,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

  二是补偿标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为20%-30%。

  三是体现同地同价的原则。强调在同一区域或区片范围内,征地补偿应执行同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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