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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招标
作者: 2010-08-18 15:02:37 浏览: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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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电梯采购、安装及维护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焦自海
地址:日照市山东路507号
电话:0633-222568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王府大街C座C539室
联系人:孙明
电话:0633-8777359(传真)
邮箱:axc1975@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曲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4563516015002801460
三、项目说明
招标项目名称:日照高新区服务外包创业基地载货电梯采购、安装及维护
招标项目编号:WT-RZDGCG2010-042
招标项目内容:三台变频载货电梯采购及其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电梯具体参数指标请查阅招标文件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设备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
2、设备生产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设备生产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电梯)》;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东港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非本地投标人如持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到东港区检察机关确认(电话:0633-3011817);
7、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开标时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以上(除第5项以外)所述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开标时须提供生产商及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以上所述证书原件(第4项只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给投标人的证书原件),还须再提供生产商的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证书(营业执照为副本)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生产商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所有证书均需合法有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0年8月13日至2010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北京路兴业王府大街C座C539室。
3.售价:200元/套,标书售出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汇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购买标书时,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及本公告第四条(除第5项以外)所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生产商及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公告第四条所述证书原件(第4项只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给投标人的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9:00-9:30,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日照市北京路128号)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日上午9:30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于2010年9月2日上午9:30在日照市嘉豪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日照市北京路128号)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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