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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医院重症病房电梯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2010-08-31 11:56:41 浏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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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第二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第二医院重症病房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686-1041Q11D093Z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内容:医用电梯(1部),详见设计图纸。

  资格预审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3房间(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即建国饭店与京伦饭店之间)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备并提供的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有效的)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经年检有效的)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且加盖申请人公章)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原件,须有制造厂家公章)

  5、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原件,若申请人为制造厂家则不适用)

  6、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原件,若申请人为制造厂家则不适用)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原件)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9、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10、参加本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1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2007年7月(含)至今在国内销售同类产品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的销售业绩;如是生产厂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业绩。(须附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合同-须包括首页、标的名称、数量、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采购人有权对上述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

  12、申请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含以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13、申请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制造厂家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14、申请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厂家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密封及送达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统一用A4纸编写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在每份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副本,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注明申请参加谈判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密封袋正面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3)申请人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报名及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送达者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送达记录上登记。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6)如需要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的申请人,请联系本公告联系人。

  报名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的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本公告的要求审查各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依照随机原则,在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抽取3家,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晓丹  王刚

  电    话:010-65005503  

  传  真:010-65005503转119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2010年8月30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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