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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庭时尚公寓1#-3#、5#、7#、8#楼工程
作者: 2010-10-11 11:02:15 浏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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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香庭时尚公寓1#-3#、5#、7#、8#楼工程 
建设单位   香河国元房地产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   香河开发区内,双星南路东侧 
建筑面积   76830.74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满足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元 
文件发售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0-10-11 09:01: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0-10-15 17:01: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0-10-11 09:01: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0-10-15 17:01:00 
地区   香河县  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内容   招 标 公 告

1、 香庭时尚公寓1#-3#、5#、7#、8#楼 工程,已由香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兴建。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总建设面积:76830.74平方米;  层数:11-26层 ; 结构类型:剪力墙 ;
⑵建设地点为: 香河开发区内;双星南路东侧 ;
⑶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年 11 月 10 日,竣工日期为 2012年 6 月 30日,工期597 日历天;
⑷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含一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凡符合上述第3条规定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 10月 11日至2010
年10月 1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到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周六、日除外)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报名者,不再接待。
5、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5)法人委托书(6)法人委托人身份证;(7)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8)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均须原件);域外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等级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5)法人委托书(6)法人委托人身份证;(7)所在地清欠办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8)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进廊备案手续(以上均须原件)。

招标人:香河国元房地产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电话:13383360006   联系人: 耿志红

招标代理单位: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电话:0316-8589540   联系人: 刘 颖
                2010年 10月9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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