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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电梯、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梯、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配套
二、项目编号:HC(ZD)2010019GGX
三、采购内容:A分标: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B分标:消防系统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
四、投标人资格:
A分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C级以上)的资质;生产厂家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且通过当地相关部门验收。
B分标: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
3、必须在广西消防网上公布的《关于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消防产品企业名单的公告》名单内,且以报名截止日期为准;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且通过当地相关部门验收。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 12 日至11月 18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二楼213室(南宁市纬武路165号)。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等技术资料),(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凡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
A分标: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委托)持身本人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 C级及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电梯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余资料原件备查)
B分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委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购买: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余资料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2月 3 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821089 (Fax);
联 系 人: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