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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
作者: 2010-12-02 10:03:52 浏览: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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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拟建的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反贪、侦查、技术大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平县捏阳路东段。
招标范围:2部客梯的采购与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是生产厂家或者是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经销商或以一个生产厂家参加;一个经销商或一个生产厂家限投一个品牌,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3)投标人具备电梯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6)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
4.报名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11月30日至2010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2007年以来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二份(以合同为准),(以上皆为原件或公证件),及上述所有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二套(A4纸大小)资料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具备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资料将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
5.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6、具体招标事宜,请按照下列联系方式联系:
联系人:任 虹
电 话: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传 真: 010-51113228
手 机: 18701423625
邮 箱: renho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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