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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日始到7月17日,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在 北京工商 首都之窗和千龙网向社会公开征集范本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以明确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对电梯维修保养:
1.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3.电梯困人时,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抵达的时间最长不应超过30分钟;
4.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对因现场作业人员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技术处置不当造成的人身伤亡或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此外,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因电梯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人身伤亡及设备损坏、丢失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