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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云南省精神病院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 昆发改社会【2009】30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决定对该工程的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昆明市穿金路省精神病院内规划位置。
2.2建设规模:计划新建业务大楼2585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9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53平方米,增设床位300张。
2.3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4本项目投资估算78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5323万元,设备及安装费1227万元,其他费用1319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补助2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财政配套解决,现资金来源已落实。
2.5质量标准:符合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及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6计划工期:分部电梯的交货安装时间须配合主体施工单位,分期分批供货,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货到现场后 30 天内设备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投标单位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情况自报交货时间及安装时间。
2.7招标范围:云南省精神病院业务大楼建设项目4台电梯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后续服务,电梯均为14层站,全不锈钢,大门套全不锈钢电梯。
2.8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的投标申请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B级及其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B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取得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授权委托书,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B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近三年(2008~2010)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3.1.5如投标人为省内企业,则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招标代理公司在开标前至昆明市检察院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则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能证明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当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函件。
3.2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1 年 01 月 06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电梯制造商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电梯经销商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电梯制造商授权经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的电梯制造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正(¥1000.00),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01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
项目联系人:李 宝 亮
电 话:010-51113026/63835786
手 机:13146685311
传 真: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