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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开不全 只是图省钱
作者: 2011-01-14 08:35:30 浏览:79
信息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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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本市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日,不少市民来电反映,称其居住的高层住宅楼常有部分电梯被擅自关停,早晚高峰时上下楼的业主要等待很长时间,非常不便,而物业公司对此给出的理由却五花八门。

  楼内3部电梯开2部

  记者调查发现,在很多高层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无故关停电梯的现象时有发生,电梯“旷工”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昨日,记者在业主王女士陪同下来到红桥区大园新居小区。该小区有8栋住宅楼,每栋28层,每层7户,每栋楼配3部电梯。王女士说,近几个月来,每栋楼内的电梯都“开两部,停一部”,一些被关停的电梯甚至变成了杂物储备间。

  河北区兰景园小区也有类似情况,该小区有4栋34层的高层住宅楼,每层8户,每栋楼配3部电梯。近两个月来,很多业主发现,常有一部电梯被关停。每天早晨7点左右和晚上6点左右是业主上下楼的高峰时段,由于电梯少了一部,很多业主有时要花15分钟时间等待电梯,遇到有住户装修时,装修工长时间“霸占”电梯,其他业主更加不方便。小区物业公司回应称该电梯损坏待修,但因弃用时间过长,该理由未得到业主认同。

  一年能省不少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擅自关停小区电梯,物业公司给出的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说是因电梯年久失修;有的说是为在搬运货物时保护电梯免受损害;还有的表示是因业主不缴纳电梯费。然而,本市某小区一位物业管理者却告诉记者,物业关停电梯主要是为节省电费和管理费。以20层楼为例,不算维修费,一部中档电梯的运行电费一年至少要五千元,另外,平时的保养和清洁都要花钱。关停一些电梯能省不少钱。

  对此,多个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物业公司不能以节省成本为由,擅自关停部分电梯,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业主和物业属于合同关系,在业主正常缴纳电梯费的情况下,此做法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无权擅停电梯

  按照住建部制定的《住宅设计规范》要求,12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一般住宅楼里的消防电梯应兼作客梯使用。本市建设部门相关人员表示,高层住宅小区业主应先找建筑单位专业人士查看电梯的设计情况。如果电梯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没有运营困难或缺陷,不会导致安全隐患时,物业公司应当正常运行这些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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