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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三成问题电梯因报警装置不合格
作者: 2011-02-22 08:37:59 浏览:107
信息来源:珠海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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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报警装置是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被困人员与外界联络救援的重要设备。自2010年4月1日《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简称新检规)实施以来,珠海市特检所共检验全市电梯6000多台,发现报警装置不合格的电梯200余台,占不合格电梯的36%,存在的问题主要为电梯轿厢警铃失效、对讲系统缺失或安装不规范等。

  造成电梯报警装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使用单位没有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未对电梯安全进行有效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也未引起重视。二是电梯维保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维保单位没有就新检规中要求安装对讲系统等事项及时与使用单位沟通协调,督促整改力度不够,定期维保质量不高。三是电梯维护经费保障不到位。部分老旧小区没有设立电梯维护经费,临时电梯维护费用筹集困难,导致电梯维修不及时。四是紧急报警装置使用不正确。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将报警装置作为日常工作联系的通讯工具,造成报警装置使用寿命缩短甚至损坏。

  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市民普及电梯安全使用知识,讲解电梯事故救援基本要求和技巧,增强广大市民电梯使用安全意识。二是健全法律法规。以法规制度来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行为,确保维保单位落实责任到位,提高维保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针对电梯报警装置不合格的问题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督促使用单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电梯管理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供稿:珠海市特检所 马飞、刘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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