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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电梯合同诈骗案,并将犯罪嫌疑人武某某抓捕归案。
2010年11月以来,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两起报案称:德宏州新时达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某与相关企业签订了电梯购买安装合同,收取电梯款20余万元后,不仅未提供所需要安装的电梯,连武某某及公司都不知去向。
鉴于该案涉案数额巨大,芒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立即进行了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该大队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武某某于2003年9月30日在我州注册成立“德宏州新时达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武某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扶梯安装、维修、保养,电扶梯、锅炉、行车、起重机械、五金、普通机械的销售。因未按规定参加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于2010年1月18日被州工商局吊销,公司人去楼空,武某某已逃匿。
通过侦查,该大队还发现武某某在我州境内销售安装的多部电梯存在假冒品牌电梯产品、以次充好和拼装、改装行为,主要涉及14个单位、涉案金额约150万余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