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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服务中心采购电梯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作者: 2011-03-02 16:42:54 浏览: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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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采购中心就驿政采招[2011]5号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以竟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安装单位事宜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概况 货物用途及数量:医用电梯兼无障碍电梯及消防电梯,一部; 基本参数:载重1600Kg,速度1m/s,层站5S/5F; 施工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西段。 二、供应商要求 合格供应商条件 (1)各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得低于9000万元(含9000万元)。

(3)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资质;经销商应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c级以上(含c级)电梯安装维修资质, 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B级以上(含B级)电梯安装维修资质。

三、注意事项

1、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1年3月2日下午15:00至3月9日上午11:00点;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驿城区财政局院内)。

2、竞争性谈判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3、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驿城区政府东侧);递交方式:直接递交。

4、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没有中标者开标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在签定供货合同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按时供货,验收不合格等不履行采购合同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下午15:00前。

7、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注:以上证照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现场验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分别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注:均为原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9日下午15:00整,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

四、安装条件

1、安装: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安装配件、预埋件及需要土建方提供材料的,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五、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详细资料见电梯配备清单)。

六、付款方式

  电梯全套设备到达安装现场,经采购、供货双方清点齐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50%;全部项目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45%;剩余 5%货款作为质保押金,待设备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七、报价要求:

1、密封报价。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2、投标报价内应含全套设备价款,设备包装、运输、搬运、装卸费用,设备就位及安装费用,安装报批及交工验收费用;

3、请以列表清单方式报出标准功能配置,有偿选配功能及单价;并注明配置的主要设备的品牌、型号、功率等;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联系人电话: 招标方:闫先生  0396-2811209  

                采购方:赵先生  13033855534

十、监督电话: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0396-2830470

十一、施工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中华路西段,安装工期签定合同时约定。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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