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1、承德亮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平泉县帝景国际花园小区一期一标段:1#、3#、5#楼开发项目工程,已由平泉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并在县招标办进行登记备案,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各项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平泉县帝景国际花园小区一期一标段:1#、3#、5#楼开发项目工程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为36857平方米;
建设地点:平泉县平泉镇城北村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预计开工日期: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竣工 日历日448天
(2)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除通风及消防)
3、参加本次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内容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4、凡对本次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并同时在河北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投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5、投标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1年3月16日至 2011年3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 12 时 0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资格审查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与投标文件同时,在 2011年4月6日9时 00 分前送至平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且不退回。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平泉县帝景国际花园小区一期一标段:1#、3#、5#楼开发项目工程资格审查申请书或投标文件”字样。
7、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8、凡资格审查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经评委会成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评审。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参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
10、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平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承德亮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泉镇新兴街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贾鹏普
报名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15176783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正科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泉县凯旋宾馆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王金楼
联系人:王秀莲 联系电话:0314-6029288、13703142391